党支部 撤销 程序

2020-05-16 社会 631阅读

原发布者:金牛组办

撤销党支部的一般程序按照党章规定,正式党员3人以上才能成立党的基层组织。但对已经成立的党支部,由于种种原因党员人数减少至3人以下(不含3人)时,如工作需要,且在短期内(一般不超过6个月)能增加党员,经上级党组织同意,党支部可暂时保留。但这样的支部不能形成决议或作出决定。如该支部在短期内不能增加党员,则应予以撤销。撤销后,原支部党员可与临近单位(部门)党员组成联合党支部。  撤销党支部的一般程序  (一)提出撤销党支部的请示  党委(总支)对所属支部撤销(合并)要召开党委(总支)会议集体研究讨论决定。党委(总支)同意后,要把撤销党支部的请示上报上级党组织。撤销党支部的请示要写明撤销该支部的理由,该支部党员人数、撤销后的党员去向等。  (参考例文)  关于撤销×××党支部的请示××机关党工委:  根据机构改革精神,我单位下属××科现已撤销。该科的9名党员已全部调到其它科室工作。鉴于这种情况,经×年×月×日党委(总支)会议研究讨论,一致同意拟撤销××党支部。支部撤销后9名党员到其它(具体名称)科室党支部参加组织生活。因此,特提出撤销××党支部的请示。  以上请示妥否,请批示。 中共××委员会(总支委员会)(盖章) 年   月  日  (二)上级党组织批复  上级党组织收到党委(总支)上报的撤销党支部的请示后,要在进一步了解情况的基础上立会集体讨论审批,并将批复及时发至提出呈请的党委(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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