梅艳芳遗产案是怎么回事

2020-06-22 娱乐 64阅读
缠绕5年的已故女艺人梅艳芳1亿元遗产案,今日裁决,法庭判「梅妈」覃美金败诉,
梅艳芬的遗嘱有效。
法庭的判词指出,协助梅艳芳成立信托基金的银行职员曾与梅详细商讨,
确定遗产的分配方式,有关遗嘱是有效的。判词指出,虽然梅艳芳在立遗嘱当日,
曾服食药物,但相信影响不大,而医生亦在场证明其精神状态。「梅妈」表示,将会提出上诉。
梅艳芳生前立下遗嘱及信托基金,每月给母亲7万元生活费,其余则分别给姨甥、侄儿作教育基金,
又将物业送赠好友刘培基等。不过,梅妈一直坚称,梅艳芳是在神志不清的状态下签订遗嘱,故法庭应判遗嘱无效,希望独得亿元遗产。
梅艳芳於2003年12月因子宫颈癌去世,其遗产包括在香港、伦敦及东京多个物业,
去世时约值3500万元,现时已升值至逾1亿元。梅艳芳去世前立下遗嘱,声称怕母亲「大花筒」,
故每月给予7万元生活费至其终老,余下遗产则分别给予姨甥、侄儿、刘培基等。
直至梅妈死后,遗产会捐给妙境佛学会。
审讯持续了17日。审讯的争拗点,在於梅艳芳生前成立的信托基金是否有效。
梅妈指梅艳芳签订遗嘱时,正在养和医院留医,健康逐步变差,怀疑她在精神不佳下,
在遗嘱及信托基金上签名;而被告一方,即汇丰国际信托有限公司、妙境佛学会及刘培基则指出,
虽然梅艳芳当时正服抗抑郁药,但神志清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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