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清代的官阶制度:道员(道台)是省与府之间的地方长官。清初的道员官阶不定,乾隆十八年(1753年),道员一律定为正四品(在[附件]中的“正四品”里面有“各省守巡道员”就是您提问的“道台”,道有“守道”与“巡道”之分);还有一些专职道,是主管一省某一方面事务的,如粮储道、盐法道、兵备道、河工道等。
顺便说一下:清代的地方机构分“省、道、府、县”四级。省的最高官员为总督和巡抚;总督为正二品,巡抚为从二品。知府最初为正四品,后改为从四品。知县为正七品(“七品芝麻官”)。
明代布政使却是一省的行政长官,清代只管财赋、民政,是巡抚的属官,也称为方伯或藩台,
清代巡抚主管一省军政、民政。称抚台。
官阶上,抚台大于藩台大于道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