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如是大于1万平方米的宾馆、饭店,应当办理消防验收手续
1、到辖区消防支队受理窗口申报;
2、《建设工程消防验收申报表》,内容填写齐全,封面加盖建设单位印章;
3、工程竣工验收报告(当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统一格式)
4、消防产品质量合格证明文件;
5、有防火性能要求的建筑构件、建筑材料、室内装修装饰材料符合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的证明文件、出厂合格证;
6、自动消防设施检测合格证明文件(专业的检测单位提供的报告);
7、施工、工程监理、检测单位的合法身份证明和资质等级证明文件;
8、其他依法需要提供的材料。
(二)1万平方米及以下的
1、在互联网各省公安消防网站办事大厅申报验收备案;
2、如未被抽中即可;
3、如抽中应当到辖区消防大队申报相关资料;
1)工程竣工验收报告(当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统一格式)
2)消防产品质量合格证明文件;
3)有防火性能要求的建筑构件、建筑材料、室内装修装饰材料符合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的证明文件、出厂合格证;
4)自动消防设施检测合格证明文件(专业的检测单位提供的报告);
5)施工、工程监理、检测单位的合法身份证明和资质等级证明文件;
6)其他依法需要提供的材料。
二、作为酒店还应办理消防安全检查合格证(A5纸大队,彩色纸)
1、到辖区消防大队受理窗口申报;
2、《消防安全检查申报表》(固定格式)
3、验收或备案的法律文书复印件;
4、消防安全制度、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
5、员工岗前消防教育培训记录、自动消防系统操作人员取得的消防行业特有工种职业资格证书复印件;
6、建筑平面图或装修平面图等其他相关资料;
7、其他应当依法申报的资料(如有些地方法规要求参加火灾公众责任保险的,应当有保单复印件)。
特别提醒,未经许可不要使用。否则一旦被发现或举报证实,会面临责令停产停业并处3万至30万元的罚款处罚。
该建筑的互联网消防设计、验收备案情况(如未抽中即可,如被抽中须提供抽查合格凭证),如是2009年5月1日前的建筑应当有消防验收意见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