私营企业是指由自然人投资设立或由自然人控股,以雇佣劳动为基础的营利性经济组织。包括按照《公司法》、《合伙企业法》、《私营企业暂行条例》规定登记注册的私营有限责任公司、私营股份有限公司、私营合伙企业和私营独资企业。
2. 私营企业的特点是:
A.私营企业的资产属于私人所有。
B.私营企业中存在雇佣劳动关系。
C.私营企业是营利性的经济组织,它作为一种私人投资,雇工劳动,独立进行商品经济活动,是以营利为目的地经济组织。
3. 上市企业是指所发行的股票经过国务院或者国务院授权的证券管理部门批准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的股份有限公司。
4. 上市企业的特点如下:
A.上市企业是股份有限公司。股份有限公司可为非上市企业,但上市企业必须是股份有限公司。
B.上市企业要经过政府主管部门的批准。按照《公司法》的规定,股份有限公司要上市必须经过国务院或者国务院授权的证券管理部门批准,未经批准,不得上市。
C.上市公司发行的股票在证券交易所交易。发行的股票不在证券交易所交易的不是上市股票。
所有的非公有制企业均被统称为民营企业。在“公司法”中,是按照企业的资本组织形式来划分企业类型的,主要有:国有独资、国有控股、有限责任公司、股份有限公司(又分上市公司和非上市公司)、合伙企业和个人独资企业等。按照上面对民营企业内涵的界定,除国有独资、国有控股外,其他类型的企业中只要没有国有资本,均属民营企业。
所谓非上市公司是指其股票没有上市和没有在证券交易所交易的股份有限公司。上市公司是股份有限公司的一种,这种公司到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除了必须经过批准外,还必须符合一定的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