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签了一年的合同,现在我做了三个月,期限不到,我想辞职,公司不给办理辞职手续,我还能拿到被压一个月

2020-04-20 社会 86阅读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六条、第三十七条规定: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如果不能协商一致,现在提交书面报告,30日后离职,可以依法取得劳动报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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