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签了一年的劳动合同,但中途不干了,会有事吗?不干了要交多少违约金啊?有其他办法吗?

2020-04-27 社会 216阅读

你与用人单位签合同了,在合同期限内不想继续上班,那么要提前一个月申请辞职(注:试用期,是提前3天申请辞职),递交辞职信,找公司领导签字。

然后,按公司人事部规定,办理离职手续,与接手的同事做好工作交接,到月底,你要拿到公司开具的解除劳动合同证明、社保手册,才完成离职手续。

违约金问题,如果公司没有培训过你及签订服务期协议的,则一般不需要支付违约金,但是如果你离职造成公司损失的,你可能要赔偿公司损失,所以你最好提前30日通知公司,并办好交接手续

扩展资料

根据合同法:

《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七条

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

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

(二)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

(三)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

(四)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其他情形。

用人单位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者劳动的,或者用人单位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危及劳动者人身安全的,劳动者可以立即解除劳动合同,不需事先告知用人单位。

参考资料:

  劳动法百度百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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