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项目实行bot方式的优点:
1、可利用私人企业投资,减少政府公共借款和直接投资,缓和政府的财政负担。
2、避免或减少政府投资可能带来的各种风险,如利率和汇率风险、市场风险、技术风险等。
3、有利于提高项目的运作效益。因为一方面BOT项目一般都涉及到巨额资金的投入,以及项目周期长所带来的风险,由于有私营企业的参加,贷款机构对项目的要求就会比对政府更严格,另一方面私营企业为了减少风险,获得较多的收益,客观上促使其加强管理,控制造价,减低项目建设费用,缩短建造期。
4、可提前满足社会与公众需求。采取BOT投资方式,可在私营企业的积极参与下,使一些本来急需建设而政府目前又无力投资建设的基础设施项目,在政府有力量建设前,提前建成发挥作用,从而有利于全社会生产力的提高,并满足社会公众的需求。
5、可以给大型承包公司提供更多的发展机会,有利于刺激经济发展和就业率的提高。
6、BOT投资项目的运作可带来技术转让、培训本国人员、发展资本市场等相关利益。
7、BOT投资整个运作过程都与法律、法规相联系,因此,利用BOT投资不但有利于培养各专业人才,也有助于促进东道国法律制度的健全与完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