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各林(垦殖)场,县政府有关部门:
《宜丰县煤矿数字化安全远程监控系统建设方案》已经第十四届县人民政府第3次常务会议研究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二○○七年七月三十一日
宜丰县煤矿数字化安全远程监控
系统建设方案
为了深化煤矿安全整治,扎实完成瓦斯攻坚年任务,确保我县20个煤矿如期完成安全远程监控系统建设,根据《煤矿安全规程》和省、市政府统一要求,特制定如下建设方案:
一、指导思想
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安全生产的一系列政策措施,坚定不移地把煤矿安全两个攻坚战推向纵深,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
二、建设概况及目标
煤矿数字化安全远程监控系统是一个综合运用无线数据传输、计算机网络、数据库、通信、自动控制和数据中间件等技术建立起煤矿与上级各管理部门的连接,使全国各级网络平台都能随时掌握系统内每个煤矿、每个工作面的状况,并对井下甲烷、一氧化碳、风速、温度、风门开关、设备开停等情况进行实时监控。一旦出现异常不仅能及时报警、断电,让煤矿根据系统采集的数据情况采取针对性措施;同时还可以为各级管理部门提供一个对现场监督、指挥、控制、协调的数字化平台,有效地防止煤矿事故特别是瓦斯事故的发生。借鉴周边县(市、区)早期建设项目的成功经验,发挥后发优势,力争把煤矿数字化安全监控系统建设成为安全、可靠、稳定、高效、实用的安全监控工程。
三、建设技术标准
1、网络模式:网络信息传输采用浏览器/服务器(B/S)模式。
2、监测内容:包含瓦斯、通风监测、自然发火等全部数据内容。
3、数据通讯协议:采用统一规范的上级用户提供数据格式与传输技术的数据通讯协议,数据实时传输。
4、煤矿端网络联结方式:优先选择光纤传输,其次先后是ADSL宽带、CDMA(GPRS)无线网络方式和公用电话网(PSTN)方式。
5、县监控中心规模:(1)采用专线方式,带宽≥1M;(2)设备配备:综合操作台一套、服务器二台、一机多屏的工作站一台、路由器一台、UPS电源一台(后备时间)≥4小时、打印机一台、投影机一台、正版杀毒软件一套(具备防火墙功能)。
6、稳定性要求:联网通讯中断后,通讯数据能够在煤矿监控主机自动存储,保证不丢失数据,网络正常后能自动重联,数据能自动重传,恢复传输数据将优先发送近期数据,间断补送历史数据。
7、系统软件基本功能:
(1)根据“分级监管,分级响应”的标准程序,应急预案和各级响应过程中有关机构、人员的职责和权限等有关规定,应用权限分级管理,实时隐患分级报警、网络跟踪调度;
(2)县监控中心数据库采用大型数据库(SQL SERVERA或Oracle),监控数据分类和分时段保留,存储隐患排查、整改、验收、统计等数据(建立煤矿综合管理系统对全县煤矿的所有主要设备、特殊工种人员等进行统一备案,管理,跟踪。对于设备的检测、校准、维修、更换以及人员的受训、替换、基本资料等进行督促和记录,以保证各个煤矿保持安全、良好的工作状态);
(3)多屏幕、多界面显示,多功能分析,能直观显示监测、控制设备位置、运行及状态,分类查询、汇总;
(4)数据刷新时间不大于30s;
(5)系统具有自动对时(北京时间)功能;
(6)网络应用软件系统具备自动搜索跟踪瓦斯超限、停风区域,监测显示瓦斯浓度和区域断电报警功能;
(7)综合实时监测报警(超限数据有警戒色显示及系统发出声音报警),以及异常情况下的远程自动控制功能,能够自动同时显示报警点和已发出控制功能等情况,异常情况能够自动生成手机短信发送至相应监管负责人;
(8)系统具有历史、实时数据分类查询功能,单点数据应能查询每天每分钟的最大值及平均值;
(9)系统具有地理信息系统功能,能够根据用户需要用矢量数据进行各类图形及测点显示编缉。开关量具有动画显示功能;运用井下巷道地理信息系统,在所辖区域内将煤矿的矢量数据分类分级进行划分存储;
(10)系统具有历史及实时数据曲线显示功能,时间范围为任意天数,并能在同一坐标上同时显示不同颜色的至少三个测点的数据曲线,曲线能够无极性放大;
(11)系统具有多种报表(综合日报,模拟量日、旬、月报,开关量日、旬、月报,超限日报)查询及打印功能。
8、安全性要求:
(1)操作系统具有防病毒功能,应能抵制恶意攻击;
(2)系统的访问分级建立用户和密码,分配相应的权限;
(3)数据库有多级备份及安全保护等功能;
(4)监控中心机房按要求安装避雷设施。
9、系统维护要求:县监控中心及矿监控室均有专职监控人员,系统有专人维护,各类绘图实时补充修改和更新;
10、其它:系统结构、功能及各类传感器的安装、检验和校验等符合《煤矿安全规程》和其他安全技术规定。
四、组织保障
1、成立宜丰县煤矿数字化安全远程监控系统建设领导小组。组长:邬云,副组长:刘忠、陈春阳,成员:吴栋梁、金先锋、刘建国、邬常元、江郑辉、邓罗生、卢忠明、李著明、黄雪光、晏晋升、付友林、黄晓华、巢国富、罗新民、冷定华。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县安监局,办公室主任由卢忠明同志兼任,办公室成员晏晋升、施云。
2、成立项目建设监督小组。由煤矿企业选出代表3至5人配合县财政、审计、监察部门对监控系统建设全过程的招投标、资金运作、建设质量等进行监督。
3、成立专家审查组。从县人才库调用计算机、网络专业人才组成审查组,对项目技术标准、招投标和工程建设质量进行审查。
五、建设资金预算、筹集和付款方式
煤矿数字化安全监控系统建设资金主要分为两个部分,一是县级监控中心建设及远程联网费用约63万元;二是各煤矿实时监控设备建设费。由于各煤矿实时监控设备现有投入各不相同,为减轻煤矿负担,本次建设在尽量利用现有设备的基础上,加以完善,此部分费用由承建单位与各煤矿具体协商,由煤矿交县安监局统一支付,平均每矿约3.5万元,合计约70万元;两项费用共计约133万元。
建设资金来源主要以煤矿企业自筹为主,同时争取省政府配套资金50万元。建设初期平均每矿筹款6.5万元,合计130万元。建设完成并经省煤炭行业主管部门验收合格后,积极向省政府争取配套资金,根据配套资金的到位情况再平均分配补助至各煤矿企业。
为保证项目的如期完工,项目中标单位承建之前先缴纳10万元押金(监控系统试运行后退还)。建设项目中标单位确定后,由建设单位支付中标单位建设费用的30%;考虑到监控设备的维护、保养问题,项目完工并经验收合格后,再由建设单位支付中标单位建设费用的40%;剩余款项试运行一年后付清。
六、实施步骤
1、考察论证阶段。4月20日至6月上旬,组织各产煤乡镇分管领导和有关技术人员,由县政府分管领导带队,对邻近产煤县市的煤矿安全远程监控系统进行考察,充分借鉴早期建设项目的成功经验,并结合我县煤矿实际提出建设标准和模型,并提出《宜丰县煤矿数字化安全远程监控系统建设方案》。
2、宣传发动阶段。6月中旬召开动员会,宣传国家瓦斯治理攻坚战的有关政策,传达省、市主管部门的有关会议精神,学习外地经验作法,部署安排全县煤矿安全远程监控系统建设的前期准备工作。
3、全面实施阶段。7月至9月底。①制定招标文件,进行公开招标,确定承建单位;②与承建单位商定施工方案;③建设前期培训,主要是培训县局监控中心及各煤矿技术员;④全面安装、调试阶段;⑤后期培训。
4、验收移交阶段。10月20日前结束,监控系统开始进行全面试运行。
5、监控系统建设项目完成后的日常运行及维护费用。每年由县财政安排必要的经费用于解决中心机房及监控系统的维护保养和运行,不足部分由各煤矿均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