伪证罪与包庇罪的区别:
(一)主体要件不同。伪证罪是特殊主体;包庇犯罪是一般主体。
(二)实施犯罪的时间不同,伪证罪只能在侦查、审判阶段实施;后罪则可以在犯罪分子被逮捕、关押前实施,也可以在被逮捕、判刑之后实施。
(三))犯罪的内容不同。伪证罪掩盖的是与案件有重要关系的犯罪情节;后两罪所掩盖的可以是全部罪行或者重要犯罪事实。
(四)包庇对象的情况不同。伪证罪包庇的是在侦查、审判中,未被逮捕或者未被判决的未决犯罪嫌疑人;后两罪所包庇的可以是未决犯罪嫌疑人,也可以是已决犯人,或者是服刑中逃跑的犯罪分子。
扩展资料:
二、伪证罪的适用范围是什么
对于鉴定人、记录人、翻译人工作不负责任,疏忽大意,或者业务水平有限而提供不正确的鉴定、记录、翻译的;以及由于对于案件真实情况一知半解,认识不准确,或者道听途说而传闻作证,从而提供了虚假证明的,因不具备伪证的主观故意,不构成伪证罪。
对于虽有伪证行为,但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的,不应认定为犯罪。依照最高人甩检察院1989年1I月30日印发的《人民检察院直接受理的侵犯公民民主权利、人身权利和渎职案件立案标准的规定》,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以伪证罪立案追究刑事责任:
(一)伪证行为足以使他人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轻罪重判的。
(二)伪证行为足以使犯罪分子逃避刑事处罚或者重罪轻判的。
(三)伪证行为造成冤、假、错案的。
(四)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之便,为经济犯罪分子销毁罪证或得制造伪证的。
(五)出于伪证行为致使他人自杀或精神失常的。
(六)伪证行为造成其他严重后果的。
参考资料来源:中国法院网—目击者做假证构成包庇罪还是伪证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