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商文明是一种与“官本位”完全对立的“商本位”文化。所谓商本位,是指按工商业的基本原则来管理社会事务,工商业者之间的竞争以契约和计算为基础,比的是技术、创新、成本、质量、价格、服务,而不是比谁的权力最大、谁离权力中心最近。工商从业者中间的矛盾是通过谈判和契约来解决的,而不是“官本位社会”里常见的以暴制暴解决问题。工商文明需要的是平等、自由、契约、法治的社会关系,而不是专制社会里常见的强制、垄断和特权。
工商文明不是虚幻的和不可捉摸的,而是由一系列具体可见的工商文明“基因”组成的。这些基因,我理解可归纳为以下几个方面:平等、民主、法治、合作、敬业、信用、创新、责任诸“基因”合在一起,便构成了“工商文明”的整体。一个完善的市场经济,一个成熟的公民社会,端赖于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