先说结论,可以结婚。
一般来说,对于基督徒,领过洗的人和没领过洗的人不能婚配。如果做了,以这些形式结合在一起生活的教徒是犯大罪,将被拒绝领受圣事,并被拒绝葬在圣教会墓地。
但还有混合婚姻,是指一个天主教友和一个领过洗的非天主教徒(异端基督徒,如新教徒)之间的婚姻。若此,缠身家务、畏惧信仰、嘲笑信仰迟早会降低天主教友一方对信仰的热情和信德,孩子也容易被非天主教友一方引领而变得世俗化。只有出于重大原因,教会才允许这种婚姻的存在,但此种婚姻必须保证达成以下协议:
(1) 天主教友一方在信仰生活方面绝不能被干涉。
(2) 所有小孩都要成为天主教友。
(3) 天主教友一方要用所有妥当的方式尽力转化非天主教友一方。
但可以有有条件的结合:向本堂神父、主教请求赦免,在答应一定条款的条件下,保留一方的无神论信仰或者其他信仰,并非以婚配圣事的形式结合,而是以宽免过的“混合婚姻”形式结合,并且去接受神父、主教的祝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