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民政部在2017年年底的时候出台的最新规定,从2017年10月1日起将会按照新的标准来发放抚恤金,其中十级残疾等级残疾,因战:8100元,因公:6930元
职工死亡抚恤金领取所需材料:
办理人员身份证复印件、与死亡人员的关系证明(户口簿)。
死亡人员死亡证明复印件。
子女前来办理须提供死亡人员配偶的委托书或所有子女的授权书。
扩展资料:
审批程序:
1、烈士遗属、因公牺牲军人遗属、病故军人遗属向县民政局提出书面申请,并提供相关资料;
2、县民政局审核后,向县人民政府提出专题报告;
3、县人民政府批准后发放,所需经费由县财政解决
扩展资料来源:双峰县人民政府—优抚相关政策及申请程序流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