帆船帆板竞赛共进行11轮(49人级16轮),前10轮(49人级前15轮)选其中最好的9轮(49人级14轮)成绩来计算每条帆船的名次。每一轮名次的得分为:第一名得1分,第二名得2分,第三名得3分,以此类推。前10名的船进入决赛。每条帆船在每一轮比赛中的名次得分相加,就是该船的总成绩。总成绩得分越少者名次越靠前。由于帆船竞赛在自然条件下进行,直接受到气象水文条件的影响,所以规定的竞赛轮次可能完不成。因此,帆船比赛没有绝对的纪录,只有最好成绩。
赛船的船体、装备或运动员身体的任何部分,在按照规定的比赛航程上绕过了所有规定的标志并触及终点线时,该船即为结束比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