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检系统岗位是如何分类的?
本文所称的法检系统,即为简章中的审判机关和检察机关。
(一)法官助理、检察官助理岗位
法检系统的法官、检察官助理岗位是指能够按法官、检察官助理职务序列晋升,在法官、检察官的指导下,协助法官、检察官办理案件的辅助性工作的岗位。
(二)非法官助理、检察官助理岗位
法检系统的非法官、检察官助理岗位是指法官、检察官、法官助理、检察官助理及司法警察之外的其他辅助类岗位。
(三)司法警察岗位
法检系统司法警察岗位的人员属人民警察序列,承担值庭、押解、看管等审判警务保障工作,执行死刑,配合民事、行政等案件的执行事项,协助维护机关安全和办公秩序以及法律规定的其他职责。司法警察岗位的体检标准按《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