答:(一)贯彻落实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总分行各项内控制度和操作规程。
(二)正确组织业务处理,履行事前审批、事中监督、事后检查的职责,及时检查与核对有关业务事项,真实、准确、及时、完整的反映会计信息。
(三)严格岗位分工,规范柜面操作,防范操作风险。
(四)配合派驻营业机构合法依照各项制度开展经营管理工作。
(五)组织落实派驻营业机构的各项内控制度,严格防范操作风险,使派驻营业机构建立全面、有效的内部控制机制。
(六)根据有关会计检查制度的要求,按时组织派驻营业机构日常检查,督促落实整改内外部检查等发现的问题,并将整改结果反馈有关部门。
(七)做好派驻营业机构柜面作业人员岗位变动时重要物品、单证的监交工作。
(八)按照《包商银行运营类会计档案管理办法》的规定,组织做好会计档案的整理、保管、调阅、移交和销毁工作。
(九)定期组织派驻营业机构柜面作业人员进行业务知识和操作技能的培训工作。
(十)建立会计主管工作日志登记制度,每日登记“包商银行营业机构会计主管工作日志”,记载营业机构营运期间发生的重要业务处理备忘、重大会计事项、系统运行情况和其它需要记载的重要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