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管是国家电网子弟,还是其他国企、外企、私企子弟的退役士兵安置,对于民政部门而言,均是依据现行的法规《退役士兵安置条例》第二十九条规定予以安置的。其中具有安置资格的、又有国家电网安置名额的,才有可能被民政部门安置进入国家电网工作的。对于没有安置资格的退役军人,只有与其他公民一样在国家电网招聘员工时,应聘进入国家电网工作。
《退役士兵安置条例》第二十九条规定 退役士兵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由人民政府安排工作:
(一)士官服现役满12年的;
(二)服现役期间平时荣获二等功以上奖励或者战时荣获三等功以上奖励的;
(三)因战致残被评定为5级至8级残疾等级的;
(四)是烈士子女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