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法辞职不满三十天造辞退上个月工资发吗??

2022-04-16 社会 54阅读
  应当支付实际工作天数的工资,已过试用期应当提前三十日书面通知用人单位,劳动者属于违法解除劳动合同,若给用人单位造成经济损失,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法律规定:
  《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六条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第三十七条 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十六条因劳动者本人原因给用人单位造成经济损失的,用人单位可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要求其赔偿经济损失。经济损失的赔偿,可从劳动者本人的工资中扣除。但每月扣除的部分不得超过劳动者当月工资的20%。若扣除后的剩余工资部分低于当地月最低工资标准,则按最低工资标准支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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