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作年限是实际工作年限而非本企业工作年限。
《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带薪年休假实施办法》将工作年限界定为实际工作年限而非本企业工作年限,事业单位企业改制是将来的一个方向,那么就不会在执行具体劳动标准上有所差异,因此企业也应当按照实际工作年限来计算其应休年假的天数。
扩展资料:
1、职工连续工作满12个月以上的,享受带薪年休假。
2、职工累计工作已满1年不满10年的,年休假5天;已满10年不满20年的,年休假10天;已满20年的,年休假15天。国家法定休假日、休息日不计入年休假的假期。
3、职工在同一或者不同用人单位工作期间,以及依照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务院规定同工作期间,应当计为累计工作时间。
4、职工新进用人单位且连续工作满12个月以上的,当年度年休假天数,按照在本单位剩余日历天数折算确定,折算后不足1整天的部分不享受年休假。具体折算方法为:(当年度在本单位剩余日历天数÷365天)×职工本人全年应当享受的年休假天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