罗马共和国转变为罗马帝国的原因:
①城邦的基础被破坏。罗马的共和政体是在城邦制的基础上建立起来的。城邦制赖以存在的经济基础是小农。当大量使用奴隶,奴隶制充分发展,意大利的地产日益集中于人数不多的大土地所有者手中的时候,小农经济瓦解了,城邦的经济基础也就崩溃了,因而,城邦也必随之灭亡。共和制的倾复是不可改变的历史趋势。
②原来的元老院不能代表整个地中海地区奴隶阶级的利益,它只能代表局部奴隶主的利益。经过公元前三至二世纪的一系列侵略战争,罗马从一个小城邦发展为统治意大利和地中海地区的霸国。原来极少数元老贵族把持的元老院已不足以代表整个意大利和地中海地区以及广大海外领地的奴隶主阶级的利益。意大利和地中海地区广阔范围的奴隶主要求废除一小撮元老贵族操纵政权的局面。
③共和国城邦公民权的保守性已不利于罗马对整个地中海地区的统治。在地域辽阔的帝国内部,罗马公民权的授予则非常保守,这不利于扩大统治基础,有利于罗马对整个帝国辽阔领土的统治。
④原有的国家机器不能充分发挥执行镇压奴隶,维护统治之任务。内战时代的一系列事件表明,在奴隶制社会各种固有矛盾日益尖锐,特别是阶级关系的变化和阶级斗争激化的新形势下,共和制度已不能充分执行维护奴隶主阶级利益的职能,已不适应加强奴隶主专政的需要,不能适应意大利和各行省社会经济发展的形势。因而,建立在军事统治基础上的帝国是当时历史发展的必然趋势,帝国终于取代了共和制度。
罗马共和国转变为帝国的标志:
公元前30,屋大维战败安敦尼,结束了“三头政治”,建立起了元首政治,埋葬了罗马共和国,罗马从此进入了帝国时期。关于帝国开始的日期,有的史家认为应从屋大维的公元前27就职国家元首算起。
罗马共和国与罗马帝国的主要区别:
(1)政体不同。两者的国家政治机构不同。共和国最高权利机构是元老院。执政官或独裁官是具体最高权力的执行者。帝国最高行政权力是元首、奥古斯都、多米那斯,或皇帝。称谓不同,世纪权力是一样的。政体是君主制度。在三世纪危机后,戴克里先皇帝又曾实行“四帝共治制”。
(2)军队的数量、建制不同。共和国时期的军队数量和军团编制基本上是不断增加的。而帝国时期时而缩小时而扩大。
(3)国家内部的公民权不同。共和国时期国家授予其境内的公民权数量保守的,而帝国时期则大大扩大了公民权的授予范围,从而扩大了帝国的统治基础。
此外,两者对其辖区内的政治、经济和文化政策方面也存在着一些差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