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工作快10年了,公司想解除劳动,赔偿怎样算?
你工作快十年了,还有四年劳动合同才到期,如果既不是因为你存在工作失误,也不是与公司协商解除劳动合同,那么,公司解除合同的做法,就涉嫌违法解除劳动合同,需要承担支付《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七条规定的“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本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的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的法律责任。 以你工作近六年为例,按照《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的规定,你可以得到十二个月工资的赔偿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