隐瞒工作经历,公司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吗?

2020-10-06 社会 83阅读
第二十六条 下列劳动合同无效或者部分无效:
(一)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或者变更劳动合同的;

这句:以欺诈、胁迫手段......合同无效
所以,企业以劳动者欺诈为由解除合同,局限性很大。解除合同的理由必须和劳动者从事的工作岗位/性质有直接的关联才可以!
仲裁委员会判定合同是否无效是看劳动者和他所从事岗位是否有直接或必然的联系为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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