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所谓真远期信用证是指开证行开立的一个约定在提单日后,或收到受益人提交的与信用证规定相符的单据之后一段确定的时间到期时,对受益人付款的信用证,其中包括远期承兑信用证和延期付款信用证,即这类信用证在信用证规定的付款日期到期时,开证行才对受益人付款。
2、所谓假远期信用证是指开证行立一个远期信用证,但是,开证行将按即期信用证对受益人付款,即当开证行收到受益人提交的复合信用证规定的单据之后,即对受益人付款,而这种付款实际是贴现,即贴现的利息和费用,由开证申请人承担。换句话说,“假远期信用证”实际也是真远期信用证,只是开证行对该远期汇票做了贴现而已。
3、至于远期信用证(无论真假远期),流程与一般的即期信用证任没有打的区别,只是付款时间不同而已——真远期信用证是在信用证规定的付款日期到期时开证行付款,假远期信用证则与即期信用证一样,受益人可以即期得到付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