呼市社保局在哪里

2021-11-21 综合 659阅读

呼和浩特市新华东街87号奈伦国际B座。

主要职责:

(一)贯彻执行国家、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规划、政策;组织起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地方性法规和规章草案;拟订相关政策和措施并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

(二)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简称《公务员法》)和国家有关规定,贯彻落实公务员分类、录用、调任(配)、考核、奖惩、任用、培训、辞退等方面的政策规定。

组织落实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办法和聘任制公务员管理办法,并组织监督检查;会同有关部门落实国家荣誉制度,拟订市人民政府奖励制度,并组织实施。

(三)拟订市人力资源开发规划、政策,推进人才战略实施,完善人才储备制度;拟订并组织实施全市人力资源市场发展规划和人力资源流动政策,建立全市统一规范的人力资源市场,促进人力资源合理流动、有效配置。

(四)拟订市统筹城乡就业发展规划和政策,完善公共就业服务体系;组织落实就业援助制度,落实职业资格制度的相关政策,统筹建立面向城乡劳动者的职业培训制度;组织实施院校毕业生就业政策,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各类培养、引进、使用、评价、激励政策。

(五)组织实施市城乡社会保险及其补充保险政策和标准,统筹实施机关、企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政策;会同有关部门落实社会保险及其补充保险基金管理和监督办法;编制全市社会保险基金预决算草案;参与制定全市社会保障基金投资政策。

(六)负责全市就业、失业社会保险基金预测预警和信息引导;拟订应对预案,实施预防、调节和控制,保持就业形势稳定和社会保险基金总体收支平衡。

(七)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市机关、事业单位人员工资收支分配政策的实施意见,促进建立机关、企事业单位人员工资正常增长和支付保障机制;拟订机关企事业单位人员福利和离退休政策的落实意见。

(八)会同有关部门指导全市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拟订事业单位人员和机关工勤人员管理政策的实施意见,研究落实市专业技术人员管理和继续教育政策,推进深化职称制度改革工作;落实博士后管理办法,负责高层次专业技术人才选拔、培养、表彰工作,拟订吸引国(境)外专家、留学人员来呼(回呼)工作或定居政策并组织实施。

(九)会同有关部门落实安置军队转业干部的政策和计划,负责军队转业干部教育培训工作,组织拟订落实部分企业军队转业干部解困和稳定政策的办法,负责自主择业军队转业干部管理服务工作。

(十)负责全市行政机关公务员综合管理,贯彻落实国家有关人员调配政策和特殊人员安置办法。

(十一)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和落实农民工工作综合性政策和规划,推动农民工相关政策的落实,协调解决重点难点为题,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

(十二)统筹实施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制度和劳动关系政策,完善劳动关系协调机制;监督落实消除非法使用童工政策和女工、未成年工的特殊劳动保护政策;组织实施劳动监察,协调劳动者维权工作,依法查处重大案件。

(十三)落实国家和自治区引进国(境)外人才和智力政策;负责全市引进国(境)外人才和智力工作;管理在市工作的外国专家,归口管理全市出国(境)培训工作;负责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国际交流与合作工作。

(十四)承办市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扩展资料:

职责调整:

(一)将原市人事局、劳动和社会保障局的职责整合,划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二)取消已由市人民政府公布取消的行政审批事项。

(三)将技工学校评估认定工作交给社会中介组织。

(四)加强促进就业职责,健全公共就业服务体系,建立城乡劳动者平等就业制度,促进社会就业更加充分。

(五)加强统筹城乡就业和社会保障政策职责,建立健全从就业到养老的服务和社会保障体系。

(六)加强统筹人才市场与劳动力市场整合职责,加快建立全市统一规范的人力资源市场,促进人力资源合理流动、有效配置。

(七)加强统筹机关、企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职责,逐步提高基金统筹层次,推进基本养老保险制度改革。

(八)加强统筹机关、企事业单位人员管理职责,完善劳动收入分配制度,充分发挥人力资源优势。

(九)加强组织实施劳动监察和协调农民工工作职责,切实维护劳动者核发权益。

参考资料来源:

参考资料来源:

呼和浩特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人社局介绍

声明:你问我答网所有作品(图文、音视频)均由用户自行上传分享,仅供网友学习交流。若您的权利被侵害,请联系fangmu6661024@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