只能按税局要求的税赋率,将多余进项发票留在手中不认证不入帐,库存作暂估入库,次月再认证、冲减暂估入库并按发票入帐,每月以此类推,但注意进项发票认证有效期。
多余的进项发票可全部认证抵扣掉,可以在“增值税纳税申报表”里做上期留抵税额;如果不怎么开发票,只要公司有销售产品就可以做不开具发票销售的,不开发票销售也是要提销项税的;所以这样就会把上期留抵税额给减掉了;
不开发票销售可以在申报“增值税纳税申报表附列资料(表一)”时单独列示到”未开具发票“里填列。
扩展资料: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已经2008年11月5日国务院第34次常务会议修订通过,现将修订后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公布,自2009年1月1日起施行。
纳税人购进货物或者接受应税劳务(以下简称购进货物或者应税劳务)支付或者负担的增值税额,为进项税额。下列进项税额准予从销项税额中抵扣:
(一)从销售方取得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的增值税额。
(二)从海关取得的海关进口增值税专用缴款书上注明的增值税额。
(三)购进农产品,除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或者海关进口增值税专用缴款书外,按照农产品收购发票或者销售发票上注明的农产品买价和13%的扣除率计算的进项税额。进项税额计算公式:进项税额=买价×扣除率
(四)购进或者销售货物以及在生产经营过程中支付运输费用的,按照运输费用结算单据上注明的运输费用金额和11%的扣除率计算的进项税额。进项税额计算公式:进项税额=运输费用金额×扣除率。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进项税额抵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