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是“背对背”式的竞价?
背对背”式的竞价,屏蔽了参与竞价的各个供应商之间的身份信息,使得各个供应商只能看到其他供应商的降价,而无从知晓降价供应商的身份,从而充分杜绝了供应商之间实现价格联盟的可能,并且在公平公正的基础上最大程度地迫使供应商报出底价。
案例:
日前,龙岩卷烟厂和厦门卷烟厂联袂,与来自龙岩、漳州、厦门的五家运输公司就龙烟与厦烟互换片烟运输业务以及龙烟进口片烟运输业务展开激烈谈判,这是龙烟、厦烟在业务运输谈判上进行的首次合作。
谈判采用背对背的谈判竞价方式和“最低价法”确定承运单位。此前龙烟和厦烟已发布了运输业务招标消息,经审查后由龙烟确认三家、厦烟确定两家运输公司符合要求参与投标。在谈判过程中,龙烟、厦烟分别与五家运输公司进行两轮谈判,由各运输公司报出其能承受的最低价格。经过两轮最低报价谈判,漳州某物流公司胜出,获得这两项运输业务。为防止中标公司不履行合约,龙烟、厦烟还采取预防措施,不仅要求中标公司分别支付两厂一定数额的押金,还确定了次于中标公司报价的候补运输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