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下为未满十六周岁办理《居民身份证》的详细介绍
一、办理流程
Step 1 :提出申请
向常住户口所在地公安机关《居民身份证》受理点提出补领居民身份证申请
Step 2 :交验居民户口簿
交验《居民户口簿》原件至所在地公安机关
Step 3 :填写《居民身份证申领登记表》
申请表填写要求:
填写完整,不得复印
使用黑色钢笔或迟兆签高旦含字笔,并粘贴本人近期正面免冠二寸半身彩色照片
Step 4 :缴纳费用
Step 5 :领取《居民身份证》
凭《居民身份证领取凭证》,到指定的公安派出所领取证件
办证同时填写地址并缴纳费用,由工作人员将证件邮递至所填写的地址
二、所需材料
(1)《居民户口簿》(带有未成年人信息,即能显示未成年人与父母关系的)
(2)如果和父母不在同一户口簿上,还需带上未成年人的《出生医学证明》
(3)监护人的《居民身份证》
三、办理地点
初次申领,需要到常住户口所在地公安机关办理
补办、换发可到居住地公安机关《居民身份证》异地受理点
四、办理时间及费用
办理时间:60 日内,交通不便的地区延长的时间不得超过 30 日。有条件的地方,可以根据实际情况缩短制发证周期。
办理费用:
初次申领及换领二代证每证 20 元,损坏换领每证 40 元
农村五保户、贫困户、特困户,低保户、优抚对象凭有效证明免收戚笑工本费
生活确实有困难的居民,凭有效证明减半征收工本费
五、温馨提示
16岁以下办理身份证,须家长或监护人陪同,有效期为5年
16 岁以下《居民身份证》有效期为5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