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需要,并与国家编制的五年规划更好地衔接,推动国民经济核算和统计调查体系的综合配套改革。经国务院批准,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改革委和财政部联合印发了《关于调整国家普查项目和周期性安排的通知》,确立了人口普查、农业普查和经济普查三项国家周期性普查制度。人口普查、农业普查每10年进行一次,分别在尾数逢O和6的年份实施。经济普查每5年进行一次,分别在尾数逢3和8 的年份实施。
为了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需要,并与国家编制的五年规划更好地衔接,推动国民经济核算和统计调查体系的综合配套改革。经国务院批准,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改革委和财政部联合印发了《关于调整国家普查项目和周期性安排的通知》,确立了人口普查、农业普查和经济普查三项国家周期性普查制度。人口普查、农业普查每10年进行一次,分别在尾数逢O和6的年份实施。经济普查每5年进行一次,分别在尾数逢3和8 的年份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