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金:自本合同生效年满一个保单年度的年生效对应日起至合同保险期间届满前,若被保险人生存至合同的年生效对应日,每年按下列约定给付年金:
交费期间为三年的,按合同年交保险费的3%给付;
交费期间为五年的,按合同年交保险费的6%给付;
交费期间为十年的,按合同年交保险费的12%给付。
特别生存金:被保险人生存至合同生效年满一个保单年度的年生效对应日,按合同基本保险金额给付特别生存金。
满期保险金:被保险人生存至合同保险期间届满的年生效对应日,合同终止,按合同所交保险费(不计利息)给付满期保险金。
身故保险金:被保险人在保险期间内身故,合同终止,本公司按被保险人身故当时本合同所交保险费(不计利息)给付身故保险金。
红利:在合同保险期间内,在符合保险监管机构规定的前提下,公司每年根据上一会计年度分红保险业务的实际经营状况确定红利分配方案。如果公司确定本合同有红利分配,则该红利将分配给投保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