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9鸿福终身保险每三年享有生存金返还,保费领取可至终身,解决养老问题,给付越多,直至身故,且故后赔偿金可以留给下一代。
投保范围:
凡出生满六个月以上、六十周岁以下,身体健康者均可作为被保险人,由本人或对其具有保险利益的人作为投保人向中国人寿保险股份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投保本保险。
在本合同有效期内,保险公司负以下保险责任:
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被保险人生存至每三周年的年生效对应日,本公司按基本保险金额的10%给付生存保险金。
被保险人身故,本公司按基本保险金额给付身故保险金,本合同终止。
扩展资料:
保险费的交付方式分为趸交、年交和月交三种,分期交付保险费的交费期间分为十年和二十年两种,由投保人在投保时选择。
因下列任何情形之一导致被保险人身故,本公司不负保险责任:
1、投保人或受益人对被保险人的故意杀害或伤害;
2、被保险人故意犯罪或拒捕;
3、被保险人服用、吸食或注射毒品;
4、被保险人在本合同生效(或复效)之日起二年内自杀;
5、被保险人酒后驾车、无有效驾驶执照驾驶或驾驶无有效行驶证的机动交通工具;
6、被保险人感染艾滋病病毒(HIV呈阳性)或患艾滋病(AIDS)期间;
7、被保险人在本合同复效之日起一百八十日内因疾病;
8、战争、军事冲突、暴乱或武装叛乱;
9、核爆炸、核辐射或核污染及由此引起的疾病。
无论上述何种情形发生,导致被保险人身故,本合同终止。本合同生效满二年以上且投保人已交足二年以上保险费的,本公司退还本合同的现金价值;本合同生效未满二年或投保人未交足二年保险费的,本公司在扣除本合同载明的手续费后,退还保险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