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的平等观是随着社会的发展不断变化的.马克思主义的平等观正确地揭示了平等的内涵,在当今中国社会主义道德建设进程中具有重要的指导意义.马克思主义的平等观与社会主义道德建设之间有着丝丝缕缕的关联.
一、平等观的嬗变
平等是一个古老的观念.正如马克思所说:“作为人来说,都有某些共同点,在这些共同点所及的范围内,他们是平等的.”(注:中共中央马克思、恩格斯、列宁、斯大林著作编译局编《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三卷,人民出版社,1972年,第142页)
在奴隶社会奴隶主与奴隶主之间有某些共同点,因此,他们之间可以要求平等,而奴隶主与奴隶之间在多数地方是无共同点的,因此,两者之间自然就无平等可言.通常情况下,奴隶主之间的平等可视为正常,而奴隶主与奴隶之间的平等就显得荒唐了.在封建社会,“等级”、“门第”森严,不同的阶级、阶层有着各自的平等,而跨阶级、阶层的平等被视为“无序”、“犯上”.在这种原始观念里,我们可以看出,这时的“平等观”实际上是抛开“人”的平等权利,单从部分人的“政治地位”、“社会地位”去找寻其共同点,因此可视为“相对平等”.
随着社会经济的日益发展,封建社会内部产生了资本主义萌芽,产品交换发展成为跨地区、跨行业的大规模贸易,商品所有者要求自由的、不受限制的平等权利,资本家要求雇佣自主,工人则要求人身自由.随着资本主义的确立,这种人的平等为人权问题的提出奠定了基础,这种要求就自然地获得了普遍的认可,自由和平等也就自然地宣布为人权.
马克思主义者从政治、经济以及人权等角度对平等作出如下解释:“一切人,或至少是一个国家的一切公民,或一个社会的一切成员,都应当有平等的政治地位和社会地位.”(注:中共中央马克思、恩格斯、列宁、斯大林著作编译局编《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三卷,人民出版社,1972年,第143页)
虽然资本主义的平等观比古老的观念大大进了一步,可是,随着资本主义制度的确立,资产阶级和无产阶级始终是两个对立的阶级.在资产阶级的平等要求里,必然存在无产阶级的不平等,资产阶级要求消灭封建的阶级特权,而无产阶级则以消灭阶级做为自己的要求,认为平等不应是一种表面的东西,它应该成为实际的、有内容的东西.对此,马克思进一步指出:“无产阶级平等要求的实际内容都是消灭阶级的要求.”(注:中共中央马克思、恩格斯、列宁、斯大林著作编译局编《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三卷,人民出版社,1972年,第146页)
马克思的这些精辟论断把平等作为人的基本权利,在这里,已不再是某一阶级、某一阶层、某一集团的“人”,而是“一切人”,是每一个人的基本权利.在中国改革开放的今天,特别是在加强社会主义道德建设的过程中,这些平等观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