享受失业保险金期间达到退休年龄(缴费时间不满足导致无法办理退休领取退休金的),是可以继续领取失业金,若满足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情况下就无法继续领取。
公民未办理失业保险情况达到退休年龄,就无法申请失业金。
一、法律明确达到退休年龄不可继续领取失业金
《失业保险条例》第十五条(1)明确,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停止领取失业保险金,并同时停止享受其他失业保险待遇:
(一)重新就业的;
(二)应征服兵役的;
(三)移居境外的;
(四)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
(五)被判刑收监执行或者被劳动教养的;
(六)无正当理由,拒不接受当地人民政府指定的部门或者机构介绍的工作的;
(七)有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的。
二、达到退休年龄无法申请领取失业金
根据《失业保险条例》第十四条(2)以及重庆《到法定退休年龄是否可领取失业金的问题》(3)可以了解到,只有满足法律规定的以下条件公民才可以申请领取失业金,对于达到退休年龄的公民是无法申请领取失业保险金:
(一)按照规定参加失业保险,所在单位和本人已按照规定履行缴费义务满1年的;
(二)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
(三)已办理失业登记,并有求职要求的。
根据以上资料可以了解到,对于失业保险享受期间,公民若达到了退休条件(满足退休岁数以及社保要求缴纳的保险年限)以后,是应该及时到社保部门办理退休手续申领退休金的,公民申领退休金的时候,对于原满足条件的失业保险待遇是被注销不可以享受。
考虑到各地政策不同,建议公民到当地社保机构进行咨询了解。
引用资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