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消息:住房公积金异地贷款已全面实施 贷款流程相应简化
一、住房公积金贷款材料:
1、身份证明(距失效期举搏在1年以上,复印正反两面)
(1)主借款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5份。
(2)其他借款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4份。
2、家庭关系证明
(1)借款人结婚证或民政部门出具的单身证明(1个月内有效)原件及复印件2份。
(2)父母与成年子女作为借款人参与贷款额度计算的,提供以下任意一项直系亲属关系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1份:同一居民户口簿、独生子女证、医学出生证明、职工履历表(加盖公章)。
3、同时办理购房提取所需材料
(1)提取职工单位出具的加盖印章的《住正肢祥房公积金提取申请书》(无单位且已办理托管手续的出具《住房公积金个人账户托管凭证》原件)。
(2)提取职工各自的公积金联名卡或宜昌市城区范围内可办理转账的工、农、中、建、交、招、湖北银行、汉口银行、三峡农商行任意一家银行的储蓄卡。
4、公积金缴存及贷款证明材料
有以下情况的,提供缴存住房公积金管理机构出具的《住房公积金缴存及贷款情况证明》(登录宜昌住房公积金中心下载)原件1份。
(1)主借款人调入宜昌城区缴存公积金不足6个月的;
(2)主借款人及其他参与贷款额度计算的借款人未在宜昌城区缴存住房公积金的。
二、住房公积金贷款流程:
1、纯住房公积金贷款流程
步骤一:预约时间:借款人通过网上或到中心一马路营业部预约办理贷款登记时间(网上自助登记跳过此步骤)。
步骤二:贷款登记:
①备齐所有材料,登录中心网站“个人贷款自助服务系统”,自行注册或由开发企业代为注册,按照操作提示,自助办理贷款登记手续。
②所有借款人按照中心短信通知时间,携带全部材料到中心一马路营业部饥州办理贷款登记手续。
步骤三:中心审批:中心审批通过后,向主借款人发送办理贷款发放手续的短信通知。
步骤四:贷款发放:按照中心短信通知时间,所有借款人携带全部材料到中心伍家岗营业部一站式办理贷款、抵押、提取、委托扣划还贷手续。当日中心通知受托银行实时将贷款资金划至售房单位收款账户。
2、组合贷款
步骤一:贷款初审:借款人携带全部材料到中心一马路营业部办理住房公积金贷款初审,确定贷款期限、贷款金额。中心开出《个人住房组合借款审查意见书》。
步骤二:贷款审批:借款人持中心开具的《个人住房组合借款审查意见书》及办理银行贷款需要的材料到受托银行申请商业贷款。受托银行对商业贷款进行审批,审批通过后,将材料移交中心。
步骤三:贷款发放
等待通知:贷款发放当日,银行贷款资金及住房公积金贷款资金实时划至售房单位收款账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