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9月3日,西陵区人民法院依法作出一审判决:熊维江组织、领导黑社会性质组织罪等7项罪名成立,数罪并罚,判处其有期徒刑20年,并处罚金155万元,没收非法所得300万元。其他32名团伙成员分别获刑1至18年。
熊维江,从人人都可以叫的“熊婆娘”到人人望而生畏的黑帮老大,这个宜昌江湖上心狠手辣的“黑帮老大”,终究成为人们的记忆和茶余饭后的话柄。
回首熊维江一案:这个从宜昌底层的无业游民,孤家寡人一个,到拥有枪支保镖和马仔,一步步坐大成势,成为横行一方的宜昌“黑老大”,其人生演变的轨迹令人深思,发人深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