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然环境是人类赖以生存和发展的物质基础,当然也是人类意识或精神形成的基础。地理环境对人类和人类社会有一定的决定作用,虽然这种作用不是唯一的也不是最终的。随着生产力的提高和生产方式的多样化,人们开始能动地利用地理环境,于是地理环境对人类具体活动的决定作用就逐渐减轻。生产力越发达,人类对地理的利用能力程度越大也越深,但这一切都是以地理环境所提供的条件为前提的。
自然地理环境是一个有机的整体,其中的各种现象和过程不是孤立的,偶然的堆砌,而是相互联系相互制约的,也就是我们所说的自然地理的整体性。而我们所谓的“牵一发动全身”就是整体性的最好体现,一旦某一环节发生变化,其他所有环节必将随之发生变化。而人类对自然地理环境的破坏性改造,其后果就是自然地理环境的恶化,并危害到我们自身的利益。尤其是在人类所生活的城市中,由于人类过度的开发,改造,使城市及其周围的自然地理环境被破坏,产生大量的环境问题。要协调好这一问题我们就应该从自然地理环境的整体性入手,在城市开发建设过程中,始终要把自然地理环境放在首要位置,要以最小的环境代价换取其他方面的发展,毕竟自然环境破坏后的修复所需要的时间是极其漫长的,而且人也是自然环境的一个组成部分,因此一切的发展都要以协调好人地关系为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