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业生产企业会计科目的设置?

2020-10-28 财经 134阅读

现行的农业企业会计科目是财政部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制定的,在一般会计科目的基础上增加了农业企业的专用科目,企业可以根据实际需要,对上列会计科目作必要增、减或合并:

1、企业内部所属单位实行单独核算的,企业可增设“拨付所属资金”科目;所属单独核算单位可增设“上级拨入资金”科目。

2、有调剂外汇业务的企业,可增设“外汇价差”科目。

3、企业内部周转使用的备用金,可增设“备用金”科目。

4、预收、预付帐款较多的企业,可增设“预收帐款”科目和“预付帐款”科目。

5、采用实际成本进行材料日常核算的企业,可以不设“材料采购”和“材料成本差异”科目,增设“在途材料”科目。

6、有采用分期收款方式销货的企业,可增设“分期收款发出商品”科目。

7、采用计划成本进行产成品日常核算的企业,可增设“产品成本差异”科目。

8、企业如发行一年期以下的短期债券,可增设“应付短期债券”科目。

扩展资料

总分类科目又称一级科目或总账科目,是对会计要素具体内容所做的总括分类,它提供总括性的核算指标,如“固定资产”、“原材料”、“应收账款”、“应付账款”等。明细分类科目又称二级科目或明细科目,是对总分类科目所含内容所作的更为详细的分类。

它能提供更为详细、具体的核算指标,如“应收账款”总分类科目下按照具体单位名称分设的明细科目,具体反映应向该单位收取的货款金额。如果有必要,还可以在二级科目下分设三级科目、四级科目等进行会计核算,每往下设置一级都是对上一级科目的进一步分类。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会计科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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