签了合同一年,却只做了半年公司就解雇,我可得到什么赔偿?

2020-04-27 社会 97阅读
单位的这种行为属于违约行为,根据《劳动合同法》应当对你支付补偿金和赔偿金,如果你要求履行合同的话单位依然要履行合同。法律原文如下:第四十七条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 本条所称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第四十八条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劳动者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继续履行;劳动者不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已经不能继续履行的,用人单位应当依照本法第八十七条规定支付赔偿金。 第八十七条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本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的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 我建议你先和单位协商,如果单位不履行法律义务的话,你可以到当地的劳动监察部门去举报或者到单位所在地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去申请劳动仲裁。 失业保险是社会的保险金跟单位因为而违法给你赔偿没有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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