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有文艺院团转制为企业“吃亏”了吗?

2020-05-31 财经 44阅读
在国有文艺院团体制改革试点、推开的过程中,一些院团和演职员工总觉得院团转制为企业“吃亏”了:不能再以事业单位名义享受财政“包养”,单位要活不下去了;职工不能再以事业“身份”端“铁饭碗”了等等。这样的“吃亏”心理在我国文化事业单位改革中普遍存在,在国有文艺院团体制改革中表现得尤为突出。然而,从改革的实际情况来分析,这种“吃亏”心理完全是想当然的“利益恐惧”和无凭据的主观臆测。
按照中央确定的政策,比较转制前后职工的待遇水平,职工并没有吃亏。政策规定,转制前已经离退休的人员,离退休待遇标准不变,待遇支付和调整执行国家相关规定,这就保障了“老人”不会吃亏。经协商一致自谋职业的,依照国家有关规定支付经济补偿、接续社会保险关系,也不会吃亏。继续留在转制院团工作的,其面临的企事业单位社会保障之间的“待遇差”问题,将通过加快收入分配改革、建立企业年金、加发补贴等多种形式予以解决。
更重要的是,中央政策在解决演职员工后顾之忧的同时,加大对转制院团发展的扶持力度,如保障一定期限内正常事业费继续拨付,加大对转制院团基础设施建设的扶持力度,多方式拓宽转制院团投融资渠道等,目前已经初步形成支持转制院团发展的政策扶持体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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