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全日制应届普通高校研究生:具有相关学历证书、报到证即可落户;
(2)全日制历届普通高校研究生:具有相关学历,年龄50周岁以下,可享受先落户后就业政策;
(3)全日制应届普通高校本科、专科生:具有相关学历证书、报到证,与用人单位签订一年以上劳动合同并正常缴纳社保。
(4)全日制历届普通高校本科、紧缺专业专科生:具有相关学历,与用人单位签订一年以上劳动合同,连续缴纳社保满一年,在杭居住证明满一年;(年龄:本科生45周岁以下,紧缺专业专科生35周岁以下)
(5)应届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及其他高等教育学历考试毕业生:具有相关学历证书、报到证,与用人单位签订一年以上劳动合同并正常缴纳社保。浙江籍生源、在浙江高校毕业、就读时在职、未婚、30周岁以下。
(6)中级(含)以上职称人员:具有相关学历,与用人单位签订一年以上劳动合同,连续缴纳社保满一年,在杭居住证明满一年。(年龄:中级职称45周岁以下,副高职称50周岁以下,正高职称55周岁以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