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83年11月入伍,97年由志愿兵转业被安置办安排到三公司。因驾照与三公司准驾车型不符而不予接收

2022-03-27 社会 173阅读

   一个因战五级残疾军人回答小战友: 对于83年冬季入伍(84年的兵),97年以志愿兵(中级士官)转业被政府有关部门安置到三公司,因为部队驾照准驾与用人单位准驾车辆不符而不予接收的事宜,拿到21年多的今天来提问的,那就是个属于退役士兵自己问题。因为我国自有安置法规(《国务院关于处理义务兵退伍的暂行规定》(1958年3月17日)、《退伍义务兵安置条例 》(1987年12月12日国务院发布)和现行的《退役士兵安置条例》(2011年11月1日施行)网页链接)以来至今,政府安置部门一贯就有“与退役士兵签订不少于三年的用工合同”的规定;如果因为非退役军人自己的原因而被辞退的(如单位改制、倒闭等),提问者可以退回原政府安置部门重新安置的。

   如果仅仅就是驾照准假的问题、完全可以在97年安置时就会得到及时处理的,而且安置部门也是有责任去用人单位协调(比如要求用人单位予以接受并送入驾校进行准驾级别培训、另行安置工作岗位等等)、甚至退回重新安置的。如果提问者就是蹉跎岁月、年复一年空等待的,那么到了2019年的今天,不存在政府安置部门的责任和义务的。

    反观1997年到今天的2019年,近22年的时间里小战友是一个无驾照的退役军人的,历经培训也会得到“准驾”的;而就是就是“准驾”上纠缠的,那么不但掉了曾经军人的本色,和争取本单位领导支持是完全不利的。作为一名具有13年军龄的老兵、应知道“事在人为”的基本道理;而作为一个曾经的军人,应有军人坚韧不拔、刻苦奉献的精气神的!如果在事业单位工作的16年期间放下包袱、通过自己的积极努力工作、钻研技术专业、甚至自我创业的,那么早就不存在一个小小的“准驾”问题了,而是原来安置的用人单位仰视看提问者的事情了!

     回答小战友的老残,就是在83年战伤致残后转业到机关的(当时的机关待遇远不如企业的),1995年下海与生死战友们一起在广东、香港打工的残疾军人和受人羡慕的退休人员。

声明:你问我答网所有作品(图文、音视频)均由用户自行上传分享,仅供网友学习交流。若您的权利被侵害,请联系fangmu6661024@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