指的是得到我的人会因为他的不珍惜而感到惋惜。失去我的人会因为他的不珍惜,永远失去我!“得我者相惜,失我者永失”这句话的作者是丁玲。
丁玲(1904年10月12日-1986年3月4日),女,原名蒋伟,字冰之,又名蒋炜、蒋玮、丁冰之,笔名彬芷、从喧等,湖南临澧人,毕业于上海大学中国文学系,中共党员,著名作家、社会活动家。1936年11月,丁玲到达陕北保安,是第一个到延安的文人。
丁玲的到来,给陕甘宁抗日根据地原本力量薄弱的文艺运动增添了新鲜的血液。她在中国现代文学史上作出过无法取代的贡献。
代表著作有处女作《梦珂》,长篇小说《太阳照在桑干河上》《莎菲女士的日记》,短篇小说集《在黑暗中》等。1986年3月4日,丁玲在北京多福巷家中逝世,享年82岁。
扩展资料:
与“失我者永失”意思相近的句子为“得之我幸 失之我命”。“得之我幸 失之我命”原话本为“得之我幸 不得我命”,出自徐志摩:“我将在茫茫人海中寻访我唯一之灵魂伴侣。得之,我幸;不得,我命。”
1922年秋天,诗人徐志摩从英国剑桥留学归国,石破天惊地发表了一篇——『徐志摩离婚通告』,文名尚未远播的他立即以此头号新闻震动了中国,造成了近代史上头一宗西式离婚事件,挑战了百年前中国的封建婚姻制度。
徐志摩当时曾写下这样一段文字:“我将在茫茫人海中寻访我唯一之灵魂伴侣。得之,我幸;不得,我命。” 现在所表达的不止在爱情的层面,可以代表很多东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