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报道,日前山东省民政厅负责人表示,目前山东省137个县(市、区)中,有126个县(市、区)农村低保标准达到省定扶贫标准以上,将提前一年完成低保标准与扶贫标准衔接任务。
报道称,该负责人表示,剩余11个县(市、区)将在11月底前出台提标文件,目前山东农村低保平均标准已达到每年4157元,目前山东省建档立卡贫困人口中,有农村低保对象、特困人员27.8万,占比近三分之一。
为有效解决贫困人口临时性、突发性、紧迫性生活困难,防止冲击社会道德和心理底线事件发生,山东完善了临时救助制度,前三季度,山东累计支出医疗救助资金6.5亿元,救助105.9万人次;累计支出临时救助资金2亿元,救助13.9万人次,预计年底前将全面建制。
此外,山东还将低保、特困人员等救助对象人数、地方财力系数、财政困难县等因素作为社会救助资金分配的主要因素,给予贫困地区以更大财力支持倾斜,为各地提高低保等社会救助标准提供资金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