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农村最低标准:
1、一类477元/人月;
2、二类398元/人月;
3、三类254元/人月;
4、四类185元/人月。
具体见下表:
备注:1、城乡低保补差水平是指县(市、区)当月城乡低保资金支出金额分别除以当月城乡低保对象人数得出的月人均补差水平。2、最低生活保障工作实现城乡一体化的地区,按照城镇标准执行。
参考资料:http://dbs.mca.gov.cn/article/csdb/dfwj/201305/20130500454327.shtml
广东省农村最低标准:
1、一类477元/人月;
2、二类398元/人月;
3、三类254元/人月;
4、四类185元/人月。
具体见下表:
备注:1、城乡低保补差水平是指县(市、区)当月城乡低保资金支出金额分别除以当月城乡低保对象人数得出的月人均补差水平。2、最低生活保障工作实现城乡一体化的地区,按照城镇标准执行。
参考资料:http://dbs.mca.gov.cn/article/csdb/dfwj/201305/20130500454327.s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