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事人因为违章,驾驶证在异地被交警暂扣,交管部门会在对当事人作出处罚决定之后,把当事人驾驶证和处罚通知书转到核发当事人驾驶证的车管所。
当事人可以到核发驾驶证车管所申请办理违章处理手续。处理完毕违章可以取回驾驶证。
《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处理程序规定》第三十七条规定:“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对非本辖区机动车驾驶人给予暂扣机动车驾驶证处罚的,应当在作出处罚决定后十五日内,将公安交通管理转递通知书和机动车驾驶证转至核发地车辆管理所。违法行为人要求不将机动车驾驶证转至核发地车辆管理所的,应当准许,并在行政处罚决定书上注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