怎么理解"免抵退税额抵减额"?拜托了各位 谢谢

2020-04-29 财经 78阅读
出口货物退(免)税政策是各国政府在鼓励本国货物出口时普遍采用的一种税收优惠政策。我国根据出口企业的不同形式和出口货物的不同种类,对出口货物分别采取免税并退税、免税不退税、不免税也不退税三种不同的税收政策。 (1)出口免税并退税 出口免税是指货物出口环节不征增值税、消费税;出口退税是指对货物在出口前实际承担的税款予以退还。 (2)出口免税但不退税(只免不退) 它是指货物出口环节不征增值税、消费税,出口前一道生产、销售或进口环节是免税的,使得出口货物本身就不含税,因而出口也无须退税。 (3)出口不免税也不退税 除经批准属于进料加工复出口贸易以外,原油、援外出口货物、国家禁止出口货物(如天然牛黄、麝香、铜及铜基合金、白银等),出口不免也不退税。 注释: (1)享受出口退税政策的必须是企业自产的货物,或者外贸企业从生产企业收购的货物出口,及受其他外贸企业委托出口的货物;生产企业(包括外商投资生产企业)委托代理出口非自产的货物不属上述免抵退税范围,应按照增值税条例的规定征税。 (2)外贸企业从商品流通企业收购的货物出口,不享受出口退税政策; (3)退税政策涉及增值税和消费税,不退还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资源税。 2.“免、抵、退”方法 实行免、抵、退税办法的“免”税,是指对生产企业出口的自产货物,免征本企业生产销售环节增值税; “抵”税,是指生产企业出口自产货物所耗用的原材料、零部件、燃料、动力等所含应予退还的进项税额,抵顶内销货物的应纳税额; “退”税,是指生产企业出口的自产货物在当月内应抵顶的进项税额大于应纳税额时,对未抵顶完的部分予以退税。 计算方法: ①“免”,增值税。 ②“剔”,调增出口产品成本。 ③“抵”,全部进项税额减去调增成本数额后的余额,抵减内销销项税额。 当期应纳税额=当期内销货物的销项税额-(当期进项税额-当期免抵退税不得免征和抵扣税额)-上期留抵税额 当期应纳税额为正数时,缴纳增值税;当期应纳税额为负数,称为当期期末留抵税额,可退还增值税。 ④“退”,当期期末留抵税额。亦即抵减内销销项税额后的余额,应当退还增值税。 当期免抵退税额的计算: 当期免抵退税额=出口货物离岸价×外汇人民币牌价×出口货物退税率-免抵退税额抵减额 (只有来料加工业务或进料加工业务时,才会用到公式中的“抵减额”。产生“抵减额”的原因是海关代征进口环节增值税时并未实际征收入库,因而货物出口时不退还这部分税款。“抵减额”的计算依据是海关的完税价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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