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为在企业计算出当期应纳税额大于0时,就不涉及出口退税,证明出口货物的应退税额全部被抵顶了,内销的应纳税额还有余额,那么就对于剩余的这部分没被抵顶的内销应纳税额还是要上缴的。
在企业计算出当期应纳税额小于0时,才会涉及出口退税。
在这个时候,内销的应纳税已经全部被出口应退税额冲抵掉了,而出口应退税还存在没有被抵完的金额。当期应纳税额出现负数时,需要进一步追究造成负数的原因。需要计算“免抵退”税总限度,并将负数的绝对值与限度进行比对,哪个小,就用哪个数作为退税数。
因为计算的负数应纳税额到底是因为出口货物的进项税额(理论应退税额)引起的,还是因为当月突击采购,使得全部进项增加引起的,所以在此要比较。
扩展资料
免抵退税不得免征和抵扣税额的计算:
免抵退税不得免征和抵扣税额=当期出口货物离岸价×外汇人民币牌价×(出口货物征税税率-出口货物退税率)-免抵退税不得免征和抵扣税额抵减额,
免抵退税不得免征和抵扣税额抵减额=免税购进原材料价格×(出口货物征税税率-出口货物退税率)。
免税购进原材料包括国内购进免税原材料和进料加工免税进口料件,其中进料加工免税进口料件的价格为组成计税价格。国内购进原材料是指开具进料加工免税证明业务所涉及符合国家政策规定的国内购进免税原材料。
进料加工免税进口料件的组成计税价格=货物到岸价格+海关实征关税+海关实征消费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