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质量监督是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其委托的工程质量监督机构(统称监督机构)根据国家的法律、法规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对责任主体和有关机构履行质量责任的行为以及工程实体质量进行监督检查、维护公众利益的行政执法行为。
工程质量监督机构是指主管部门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对工程实体质量和工程建设、勘察、设计、施工、监理单位 ( 简称工程质量责任主体 ) 和质量检测等单位的工程质量行为实施监督的职能部门。
在订立建设工程监理合同时,建设单位将勘察、设计、保修阶段等相关服务一并委托的,应在合同中明确相关服务的工作范围、内容、服务期限和酬金等相关条款。
扩展资料
工程质量管理手段:
1、工程施工前,由分公司主任工程师主持召集有关部门,对本工程进行质量策划,主要内容有:确定和配备适宜的控制手段,施工过程,施工设备,工艺装备、资源和技能达到规定的要求。确保各种程序及有关文件在项目中使用的协调性,编制关键过程及特殊过程作业指导书。明确过程的检验、测量和试验要求,规定验收标准。明确质量记录的要求和方法。
2、严把材料质量关,对材料供应商须进行评审。对进场材料须进行验证,按规范进行检验、试验,并实行监理见证取样制。严禁未经验证合格的材料投入使用。
3、所有的机械设备进场时须进行调试运行,在使用时注意维修保养,使机械设备从进场开始就一直能保证正常使用。
4、施工班组的选用上,推行工程样板段比赛竞选方式,优选技术力量强、质量责任心强、有实力的班组,从施工人员上保证施工质量。
5、根据工程质量目标,做好质量预控计划,从工程总体到各分部分项都制定出质量预控目标和质量保证措施,并在施工中严格检查落实质量保证措施的实施。
6、严格执行图样会审、技术交底等技术管理制度。技术交底要全面、有针对性,对质量通病和本工种施工重点、难点如框架柱轴线控制、预留预埋件施工等更应进行详细交底,工长、质检员现场严格把关,督促检查交底的实施。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工程质量监督档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