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站职责如下:
1、负责各区、县级市及专业建设工程质量监督和检测单位贯彻执行国家和省、市有关工程质量方面的法律、法规、规章和强制性技术标准的业务指导和检查工作;
2.受市建委委托,负责监督检查大型房屋建筑工程市政基础设施工程项目建设各方责任主体的具体建设质量行为及执行国家规范的情况的工作;
3.负责抽查涉及工程主体结构安全和主要使用功能的工程实体质量及主要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的质量;
4.负责对工程竣工验收进行监督;
5.依法对违法违规行为实施处罚;
6.组织或者参与工程质量事故的调查处理;
7.承办上级有关行政主管部门交办的其他事项。
拓展资料
质量监督特点
1.质量监督是一种质量分析和评价活动。监督的对象是产品、服务、质量体系、生产条件、有关的质量文件和记录等。
2.质量监督的依据是各种质量法规和产品技术标准。
3.质量监督的范围包括从生产、运输、贮存到销售流通的整个过程。
4.质量监督的目的是保护消费者、社会和国家的利益不受侵害,维护正常的社会经济秩序,促进市场经济的发展。
参考资料来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