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87年5月6日,黑龙江省大兴安岭地区的西林吉、图强、阿木尔和塔河4个林业局所属的几处林场同时起火,引起新中国成立以来最严重的一次特大森林火灾,震惊国内外。由5.88多万军、警、民经过28个昼夜的奋力扑救,于6月2日彻底扑灭。人民的生命财产、国家的森林资源损失惨重,造成直接经济损失达5亿多元。火场总面积为1.7万平方千米(包括境外部分),境内森林受害面积101万公顷,受灾居民1万多户,灾民5万余人。大火中丧生211人,烧伤266人。[1][2]
人民解放军、森林警察、人民群众共5.8万多人参加的扑火战争自1987年5月6日始,先后历时28天,于6月2日火场清理完毕,火场明火、余火、暗火全部熄灭,至此,国务院直接领导的大兴安岭扑火战争取得了全面的胜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