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所在单位未依法登记,无营业执照,属于“非法用工”,但依然按照《劳动合同法》处理,不影响你依法主张权利。
由于你实际付出了劳动,所以你会得:
1、你付出劳动,劳动报酬应当足额如数发放。
2、由于未签订劳动合同,单位应当支付你双倍工资差额。
3、可以以单位不给你缴纳社保为由,要求单位向你支付经济补偿金。
4、如果单位违法解除劳动关系的,支付赔偿金。
5、单位未缴纳社保,应当补缴。
如果与单位协调失败,可以提起劳动仲裁。至于仲裁程序怎么走,在哪里仲裁,属于后续问题,再根据具体情况分析。
不要贸然离职,注意搜集以下证据:工作牌(服)、工资单、考勤表。
具体分析你应该得到哪些钱,得到多少钱,还要你进一步描述情况。
据你所说,能拿到的钱不多,总共工作不到2个月,双倍工资差额拿1个月工资,补偿金拿半个月工资,保险补缴两个月,总共下来数额不高,最好是按照我给你说的方式协商处理了,你这种情况,仲裁会很麻烦。
法律依据,看不懂或者不想看,可以继续问我,我将进一步为你解答:
《劳动合同法》第九十三条规定:对不具备合法经营资格的用人单位的违法犯罪行为,依法追究法律责任;劳动者已经付出劳动的,该单位或者其出资人应当依照本法有关规定向劳动者支付劳动报酬、经济补偿、赔偿金;给劳动者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